天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评价审计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4日】
【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日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天津市审计局局长刘健向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报告了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截至9月末,天津市审计局依法出具审计报告39份,下达审计决定书25份,涉及问题资金208亿元,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59条,向有关主管部门移交处理事项30件,向纪检部门、公安和检察机关移送违纪违法案件线索44件。被审计单位及主管部门已完成62项问题的整改,其中纠正问题资金191亿元;有关部门、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123条,给予77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纪检部门、公安和检察机关立案查处10人。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取得显著效果。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肖怀远在审议整改报告时指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明显,审计查出的问题大部分得到纠正,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审计监督和整改力度一年一个样,为市人大落实真监督、真支持要求提供了有力抓手,近几年的财政监督工作进步明显,各单位遵守财经法纪的意识显著增强。希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全面落实整改任务的同时,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针对一些部门存在整改不到位不理想的情况,继续跟踪检查,查找漏洞,改进管理,切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一些委员认为,市审计局不断深化审计创新,在财政预算、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实现了高质量审计全覆盖,审计监督作用不断增强,整改工作卓有成效。

在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中,天津市审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审计署的要求,认真落实审慎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的“三个区分”原则,实事求是分析问题性质,依法依规定性定责,区分不同情况依法处理、督促整改。一是凡涉及滞留、截留应缴财政资金的,严格按规定收缴国库,盘活资金存量,发挥应有效益。二是对于项目进展缓慢、预算执行率低、资金不到位等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项目尽快落地。三是对于执行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账户监管制度不严格、不到位等问题,督促建章立制、加强监管,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对于套取资金、乱发津贴补贴等严重问题,一律严肃依规依纪处理,追回多发多领的资金,提出追责问责建议。五是对于财政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帮助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张崇清)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