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审计厅十项措施将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深入(07-8-20)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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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新疆自治区审计厅紧密结合审计工作的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措施和方法,并着力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促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廉洁自律意识在审计机关广大干部中蔚然成风。

    一是及时制定处室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三级责任制,积极开展副处以上领导干部的家庭助廉,使廉政建设深入到工作、生活的各个环节。

    二是充分利用周五学习日和进点前的准备会等活动,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增强审计干部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是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按照厅领导、处级干部、普通党员干部、退休党员干部四个层次,广泛组织开展自查工作。

    四是紧紧围绕教育月“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的主题,积极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专题理论学习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及警示教育,强化和提高实际效果。

    五是举办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的处级干部培训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

    六是厅机关坚持“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双向监督、文明审计”的教育思路,加强审前教育,强化一线廉政执纪,倡导文明审计。

    七是坚持审计组进点前学习审计六条纪律,进点时纪检监察部门随同,宣布审计纪律,及时张贴《廉政执纪公告》,并请被审计单位予以配合和监督。

    八是现场审计坚持纪律要求,撤点后及时进行自查、小结,义务廉政监督员按规定及时督促交纳食宿费,向分管领导、监察室报告情况。

    九是积极改变工作方法,采取送达审计,尽量减少或避免与被审单位直接涉及经济方面的交往,有效避免可能发生的不廉洁行为。

    十是加强内部管理。把好经费报销、审批关、大宗物品采购关,严格落实厅机关采购事项须有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规定。在公务员招录和厅机关干部竞争上岗中,坚持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遵守纪律不放松,严格按制度、规定和组织程序办事,不搞暗箱操作,做到办事公开、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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