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常委会高度评价审计工作报告并要求多管齐下抓整改(07-8-16)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16日】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贵州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省审计厅厅长张如飞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6年度贵州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分组审议了审计工作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对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文字精炼,反映问题典型、实在,体现了求真务实的精神。报告中提出的进一步推进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加强省级财政管理等意见有高度、有针对性、有可操作性。

    同时,委员们对省审计厅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审计部门能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敢于碰硬、敢于揭露问题,克服不少的困难和阻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审计工作切入点抓得准、抓得好,突破了以往只是审计财政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这次能从预算管理的高度、源头等进行审计,重点关注预算的编制、财政预算的刚性约束,特别是在省级财政的预算管理、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方面,为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严肃财经法纪,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很好的监督作用。

    针对如何搞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和今后如何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委员们提出:
  
    一是要切实整改,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确保审计工作有成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省政府应当引起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原因,从体制和制度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切实进行整改,依法追究责任,在2007年底前将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二是要加强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审计部门要进一步扩大审计范围、加大监督力度。要把人大审查监督预算的内容作为审计工作报告的重点,对预算资金有二次分配权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要从关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加强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联系的部门的审计监督,如医院和学校等;还要关注经济领域中出现的新问题、热点问题,如国有大中型企业收入分配的问题、房地产业等大的经济体的监督问题。同时,审计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开办法。

    此外,有的委员还认为,审计工作报告的曝光力度还不够大,在报告中对违纪违规单位和个人应“点名”,以进一步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及委员的关注和法律监督,增强审计的威慑作用。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