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要求从三个环节研究和改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0日】
【来源:宁夏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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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7日,宁夏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08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通报2007年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和2008年《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介绍讨论今年自治区部署党(工)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深化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措施和办法等。自治区纪检委、组织部、巡视组,监察厅、人事厅、审计厅、国资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与会同志表示,2007年,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党政领导干部377人,企业领导人员9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6人,移送司法机关35人,移送主管部门对5名违纪违规行为人作出了处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工作不断深入发展,这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努力、通力配合的结果。会议高度评价了自治区审计干部在经济责任监督工作中的辛勤工作和加强改进经济责任审计业务的举措。并认为,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加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强化了宁夏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协调监督机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紧密配合,加强协作,及时沟通干部管理、监督、巡视和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果。

    会议强调,各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及其成员单位,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着重研究和改进三个环节的工作: 

    一是委托环节。有关部门要把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干部管理监督的一项经常性制度,强化对经济责任审计的支持和配合力度,各市县要科学合理、协商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尤其是要根据审计机关的实际能力确定审计委托对象和数量;要增强计划意识,突出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对象,必须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从明年开始,各地任中审计比例必须达到三分之二,避免突击委托和“全面开花”的现象。

    二是实施环节。各级审计机关要建立审计目标以组织部门干部监督需求为导向、审计管理以质量为导向、审计指导以专业特点为导向、审计操作绩效评价为导向、审计考核以成果为导向的内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提高工作质量。

    三是审计结果利用环节。各成员单位继续坚持当前我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利用方面好的作法的同时,要拓宽思路,逐步形成对履行经济责任好的领导干部进行褒扬、比较差和差的予以诫勉、负有经济责任的严肃追究的制度。

    会议强调,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成果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要进干部管理档案、廉政监督档案,要进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考察和干部巡视工作程序。各有关部门开展领导干部推荐、考察、巡视、年度考核和经济责任审计等有关工作,事前要沟通信息、事中要利用信息、事后要反馈信息,提高干部管理监督的整体效果,逐步形成良好的信息交流和成果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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