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铺路 宁夏提前16个月化解完义务教育债务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10日】
【来源:宁夏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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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自治区经审计核实锁定的7.28亿元义务教育债务已于8月底全部化解完毕。加上今年6月底前在乡镇债务中已化解完毕的1.73亿元义务教育债务,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与宁夏签订的责任书中的9.01亿元义务教育债务,已提前16个月全面化解完成。

    为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探索化解乡村公益事业债务,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隐患,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去年底,国务院确定在内蒙古、宁夏等14个省(区)以省(区)为单位先行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在全国推广。并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了责任书,要求在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试点工作。宁夏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专题研究,将自治区化解范围由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扩大到义务教育债务,要求自治区财政、教育、审计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摸清底数,在全面完成乡镇债务化解工作的基础上,力争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全区义务教育债务的化解。

    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宁夏审计厅于2007年11月着手,周密部署,精心安排了对全区义务教育债务的审计调查工作。审计调查以“三清两为”为目标,即:摸清债务底数,理清存在问题,弄清债务成因,为清理化解我区义务教育债务和妥善处理存在的问题提供了参考依据。审计调查前,宁夏审计厅举办培训班,先统一了思想和实施口径,并根据试点情况制定了审计工作方案。在调查中,采取账内核实与账外调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学校上报债务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确认。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义务教育债务存在的类型、成因,以各市县为单位分别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征求了当地政府、财政、教育部门的意见,增强了审计锁定数据的准确性。

    审计调查结束以后,宁夏审计厅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汇报了审计调查结果,撰写的两期《审计专报》都得到了自治区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各市县政府、教育、财政部门对审计调查结果非常重视,除指定专人协调配合外,还积极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核对和再确认,剔除了不合规债务,为全面化解义务教育债务打好基础。经过深入细致的审计调查,最终于2008年2月核实锁定宁夏义务教育债务7.28亿元。随后,自治区政府4月份出台了化解义务教育债务的实施意见,5月召开了全区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动员会议,并与各市县(区)及区直有关部门签订了责任书,8月底,宁夏顺利地全面完成了化解义务教育债务工作。(高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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