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实务导师制在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实行一年来,充分发挥了审计业务骨干对新录用公务员的“传、帮、带”作用,切实提高了青年审计干部的实务能力,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细化办法,提高针对性。去年年初,南京办在《审计署审计实务导师制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办实际,经过广泛调查,认真研究制定了审计实务导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围绕指导目标的完成和工作业绩两大重点,设计出一套操作性、针对性较强的年度量化考核表,将每个年度的考核目标和要求进行细化、量化,为有效实施指导与考核提供了保障。
二是明确责任,提高指导性。南京办对指导对象实施分层管理,通过明确责任,确保指导工作落到实处。一方面明确规定指导老师的职责和义务,规范他们的行为,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另一方面明确规定指导对象所在处室的任务,提高各处室培养青年干部的能动性,让其成为监督检查审计实务导师制落实情况的主体。
三是严格考核,提高实效性。为确保考核工作科学规范,南京办专门成立了由多个综合部门组成的考核小组,事先制订出详实的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的具体方法与步骤。对考核中遇到的问题,考核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统一界定评定标准,力求使考核结果全面客观。
实践表明,审计实务导师制既提升了指导老师的理论修养、业务水平和协调沟通能力,又促进了青年干部业务水平的尽快提升,成效显著。一年来,南京办已有2名指导对象因各方面表现突出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另有2名指导对象在审计工作中贡献较大被予以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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