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厅组织开展全省村级债务审计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31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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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村级债务审计清理的指示精神,最近,湖北省审计厅组织86个审计组,对全省103个市(县、区)26000多个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截至2008年12月底的各类债务情况进行审计清理。

    这次审计清理重点涉及五个方面:一是核实债务的真实性。以2003年湖北省村级债务清理锁定数据为基础,通过逐笔核实乡镇财政所代管核算账内所提供的账证表、债务合同、借据等资料审查有无错报、虚报债务等问题,查清债务的真实状况。二是核实债权的有效性。逐笔核实乡镇财政所代管核算账内所提供的账证表、债权合同等资料,查清债权的有效性和真实状况。三是锁定债务总额及构成。以2003年锁定债务数为基准,查清2004至2008年新增债务、偿还债务数额,逐笔核实新增债务情况,清理锁定截至2008年底村级债务总额、构成,摸清举债用途。四是分析村级债务偿还能力。通过调查了解部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2003年、2008年两个年度各类收入和支出构成情况,掌握村级财务收支状况和水平;通过对纳入清理范围的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2004至2008年偿还债务总额、资金渠道和偿债方式的调查,分析全省化解村级债务的总体来源、渠道和能力。五是查处村级债务管理中的违纪违规问题。主要是审查有无多报、虚列债务,弄虚作假的问题;有无虚报冒领,侵占国家资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问题;有无违规请客送礼、损失浪费的问题;有无超编超标多发村组干部补助和以前年度欠发工资形成债务搞“欠转贷”计算利息等问题。同时,在每个乡镇选择2个村,调查了解2003、2008两个年度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支规模、结果情况,对比分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和水平。

    为确保审计清理工作取得实效,湖北省审计厅采取“上审下”、“交叉审”和同级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并实行“五个统一”:一是统一组织力量。省审计厅从各地审计机关抽调187名业务骨干,与省审计厅共同组成审计组,在省审计厅统一组织下实施审计。二是统一制定审计方案。由省审计厅统一制定全省村级债务审计清理工作方案,各地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三是统一审计实施。全省各地共有1000多名审计人员参与村级债务清理,各审计组于3月23日开始进点审计,现场审计清理6月10日前完成。四是统一复查验收。省审计厅集中人员和时间,分片对审计清理结果进行复核验收,并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通报和奖惩。五是统一汇总上报。按照村汇总到镇、镇汇总到市(县、区)的要求进行统一汇总,最终以省审计厅复核验收的数据为准统一上报。

    针对此次审计清理点多面广、时间长、任务重、政策性强的特点,湖北省审计厅充分运用信息化条件下大型项目审计组织管理方式研究成果,专门制定了计算机审计实施方案,利用计算机技术提升审计效能。同时,要求全体参审单位和人员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村级债务审计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扬吃苦耐劳、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严格按照省审计厅确定的审计方案实施审计;注意发现和查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对涉嫌经济犯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实行审计经费自理。(刘启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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