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完善有关制度 认真整改病险水库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4日】
【来源:审计署南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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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在对安徽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审计调查中发现该省部分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不到位,除险加固后仍存在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部分项目存在配套资金不到位、挤占挪用和套取建设资金、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超标等问题。对此,安徽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集相关地市及项目法人单位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部署整改工作,并组织水利、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合进行专项检查督导,整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制。按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安徽省政府明确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及参建单位的整改责任,将整改事项分解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人,并制定整改方案,强化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安徽省相关部门和单位注重将追究责任、纠正问题、改进工作相结合,及时整改有关问题。如在追究责任方面,对违规分包、监理履责不到位等问题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对违规挤占、挪用和套取资金等问题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对存在问题的设计单位予以通报;对工作不规范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了不良告知等。在纠正问题方面,对部分水库设计方案重新组织核查论证,纠正部分水库不合理设计变更;组织多部门沟通协调,多渠道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省级配套资金9.04亿元,收回挤占、挪用和套取资金;对存在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的12座水库组织返工、加固等。在改进工作方面,对审计发现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全省范围的专项检查,逐一梳理和排查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积极实施部分未完成的尾工工程,对因资金不足工程不能达到设计要求的部分水库积极落实资金,严格按原设计标准完成;就审计发现问题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全省培训等。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安徽省在积极整改的同时,注重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健全长效机制。先后出台了推进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和狠抓验收工作的《关于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验收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集中报账制,实行资金集中核算管理模式;组建了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对招投标实行集中监管;推行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督查通报制度,强化对工程建设各环节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稳步推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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