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审计厅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3日】
【来源:甘肃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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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甘肃省审计厅采取不同方式,学习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扩大了审计监督的范围,落实了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精神;明确了专项审计调查和建设项目审计的具体范围及审计机关可不事先通知而直接审计的情形,进一步加强了审计机关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该厅党组要求,厅处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将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到审计工作中去,发挥好审计监督职能,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为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甘肃审计厅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发出通知,要求厅机关各单位、各市州审计局和甘肃矿区审计局及时开展学习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通过报纸、杂志、网络、电台等多种媒体开展宣传,做到使接受审计监督的各单位、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知晓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具体内容。二是结合全省开展的“作风建设年”和全省审计系统开展的“质量建设年”、“制度落实年”活动,将新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三是在2010年审计工作计划中,加大对财政资金和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的力度,重点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天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工程、黑河流域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引洮一期工程等重大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事关民生的医疗保险基金、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全面审计。(孙小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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