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审计厅出台《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2日】
【来源:宁夏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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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缺乏统一操作规范,进一步提高审计实施和评价的规范性,近日,宁夏自治区审计厅专门研究制定下发了《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要树立科学审计理念,转变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为主要内容的审计模式,将绩效审计理念融入到经济责任审计当中,加大对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相关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对经济运行中潜在风险的揭示和反映力度,维护经济安全;加大对民生工程和资金的审计,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揭露和查处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对体制机制性问题的揭示和反映力度,促进深化改革、完善制度。
    《意见》在强调坚持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为主线,以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为基础,全面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发展、经济决策、经济管理、经济政策执行、经济监督责任和遵守廉政规定(即“五责一规定”)的工作思路的同时,明确了部门领导干部、市县(区)党政领导干部、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对审计报告和结果报告的格式、内容、责任界定、报送单位等分别进行了确定。对如何进行审计评价?《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审计什么,评价什么”,“审计到什么程度,评价到什么程度”的原则进行经济责任评价。不能脱离审计内容、脱离审计职责权限做不恰当的评价。
    《意见》就如何改进经济责任审计方法、提升质量、提高效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计划管理,前移监督关口;二是注重分析研究,加强成果转化;三是督促落实结果,促进审计整改;四是合理配置审计资源;五是充分利用外部审计力量;六是积极开展地区、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七是继续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预(决)算、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相结合审计的方式。
    为了加快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程,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化发展,《意见》要求全区各级审计机关:一要加强与本级干部管理、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作用,研究解决存在的疑难问题,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合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健康发展;二要注重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研究,善于学习、借鉴区内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高;三要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现场观摩相结合,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创新思维能力、业务操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四要加大工作调研指导力度。自治区审计厅各职能部门要多深入基层审计机关,共同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督促落实各项工作部署,推动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整体发展。(李绍军 莫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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