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研究领导干部问责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0日】
【来源:吉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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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4日,吉林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在长春召开。吉林省委组织部、省纪检委、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公务员管理局等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共二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重点对《吉林省县(市、区)党政正职任职前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和《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
    会议充分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讨论,一致认为,制定《审计办法》,抓住了领导干部任职前审计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深化和规范工作的需要。该办法对审计的重点内容、组织实施、审计时限等方面都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增强了可操作性,但审计对象范围、结果运用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对被审计的领导干部问责,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应有之义和重要组成部分,制定《问责暂行办法》,具有必要性和创新意义。该办法对问责的原则、事项、方式、程序等都做了规定,但还存在问责主体有待明确、问责程序尚需规范、问责事项和问责方式有不对称现象等问题,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党政纪规定进一步规范细化。
    吉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叶志刚对近年来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服务干部监督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进一步增强审计的时效性,从加大审计深度和把握审计尺度两方面着力提高审计质量,强化和细化审计责任认定,防止推卸责任等现象的发生,树立审计的权威性。(王继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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