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效果显著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0日】
【来源:河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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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河北省审计厅于2009年组织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对2007年—2008年全省各级财政和有关部门安排使用的社会保险基金、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大型公益性建设项目共5类重点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并向省委、省政府和省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了审计综合报告,引起了省领导的关注。
    省长陈全国、常务副省长付志方、省纪委书记臧胜业等省领导分别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明确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河北省审计厅按照省政府要求,积极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在省政府督办落实机制的促进下,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加大督察力度,促进相关单位及时纠正问题,完善制度,取得了显著效果。截至目前,专项资金审计整改问题金额已达14.93亿元,占应纠正资金总额的96.1%。各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围绕审计查出的问题,按照审计部门的要求,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董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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