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 切实加大对粮食主产县的资金投入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1日】
【来源:审计署济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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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政府根据审计署济南办的审计建议,责成省财政厅和省农发办改进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分配办法,切实加大对产粮大县的资金投入。
    2010年7月,审计署济南办在对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后,针对审计发现该省农业开发资金分配未体现向产粮大县倾斜的问题,提出了“根据各地区粮食产量情况,合理分配资金,加大对产粮大县的投入比例”的审计建议。为积极落实审计建议,山东省财政厅和省农发办在分配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时,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资金分配原则,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在组织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项目的申报时,优先安排国家和省级产粮大县的项目,切实体现资金分配向粮食主产区倾斜的政策。二是加大对粮食主产县的资金投入,将中央财政2010年新增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扶持粮食主产县,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在促进粮食增长方面的作用。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使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分配更加符合国家政策的规定。据山东省财政厅提供资料反映,2010年山东省68个粮食主产县共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财政资金8.02亿元,占全省土地治理项目安排财政资金的68%,比2009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该省2010年申报的24个粮食加工类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全部向粮食主产县倾斜,并加大了对粮食加工类项目的资金扶持比例,由于资金分配合理科学、符合国家政策,使该省2010年安排的粮食加工类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一次性全部通过了专家评审,通过率达到100%,明显高于其他产业化项目81.6%的评审通过率。(陈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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