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发出通知要求审计机关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内部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全文转发刘家义审计长批示和《北京青年报》评论员文章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4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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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4日,审计署办公厅向审计系统发出通知,全文转发了刘家义审计长就江苏省海门市审计局“接待门”事件的批示和《北京青年报》评论员文章。通知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内部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做到正人先正己。通知全文如下:

             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转发刘家义审计长批示和《北京青年报》评论员文章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2010年12月27日,有网民在天涯论坛发帖,反映江苏省海门市审计局大规模、超标准公款接待四川省绵竹市审计局学习考察团的情况后,引发舆论关注。12月28日,刘家义审计长、董大胜副审计长分别就此事作出批示,要求江苏省有关审计机关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迅速展开调查,查明情况,严格依法作出处理。
    2011年1月3日,《北京青年报》发表了题为《审计局“接待门”暴露的大问题》的评论员文章。刘家义审计长就该文章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审计机关从海门市审计局“接待门”事件中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真正做到正人先正己。
    现将刘家义审计长的批示和《北京青年报》评论员文章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各单位要严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规定,严格审计纪律,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大力倡导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支出,防止借公务接待吃喝玩乐等铺张浪费现象,一旦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刘家义审计长批示
     
    12月28日,我们从网上得知此事,即告江苏省审计厅核查事情真相,如属实要协助地方党委政府严肃处理。江苏省审计厅立即了解情况,并向署里报告说:南通市审计局调查认为网上反映情况与事实有较大出入。对此事本身,审计部门一定督促,并相信当地党委政府一定会严格依法查处。
    我认为,无论事实有否或有多大出入,重要的、核心的一点是,审计机关肩负着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怎样正人先正己,方能切实履行职责,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审计机关怎样自觉置于社会各方面包括新闻舆论的监督之下,并形成一套有效的机制和制度,这是一个亟待研究的问题。仅有自我监督是不够的,要加强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的监督,更要加强外部监督。今年,审计署要把此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也请各省市区审计机关重点研究此项制度建设。
    建议将《北京青年报》潘洪其评论员的文章印发各省市区审计机关、各特派办、机关各司局、各派出审计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感谢媒体对我们的监督,这是对我们的警醒、信任、支持、爱护和关心,也是对我们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不辱法律和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之殷切期望。我们衷心欢迎包括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加强对审计机关的监督,帮助我们更严格地遵纪守法、更好地履行职责。

     
                                       审计局“接待门”暴露的大问题
    
                                              北京青年报   潘洪其
    
    近日,一个题为《兄弟,随便花,哥出钱!曝光海门市接待四川绵竹官员消费和场所名单》的帖子在各大网站热传。帖子披露,江苏海门市审计局进行一次公务接待,出动24名公务人员陪同15名来客,两天时间工作交流不到4小时,其余都是陪对方吃、喝、玩、乐、观,“消费不下10万元!显摆的是审计局的实力,消费的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对此,海门市审计局负责人否认了“24人全程陪同”之说,称除住宿费外花费不超过2.3万元。
    又是一起典型的“网友曝”发酵引起的公共舆论事件。与多起类似事件发生后,涉事部门的回应往往将事情越描越黑一样,海门市审计局负责人就“接待门”事件进行的“危机公关”,非但未能大大方方地说明事实,并如愿平息网上坊间的议论,反而暴露了事件中的更多疑点和漏洞,也将有关人员置于更加尴尬的境地。比如,他们否认存在“24人全程陪同”,却无法否认这是一起大规模、高规格的对口公务接待;他们辩称请对方在钱柜唱歌,“钱柜是量贩式KTV,消费并不高”,却无法否认这已经超出了正常公务接待的范围,属于典型的公款娱乐;他们否认花了10万元,却不敢公开整个接待活动的详细账单,不敢交代包括住宿费等在内到底花了多少钱。如此欲盖弥彰的回应,显然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应该说,海门市审计局这次身陷“接待门”,作为一桩涉嫌以公务接待为名、行公款吃喝玩乐之实的丑闻,与其他政府部门涉及的类似事件没有根本的不同,但是,无论是曝光的网友还是跟进报道的媒体,都对海门市审计局作为审计部门的身份不依不饶,从而使这起“接待门”具有了某种特别的意味。有网友发出尖锐的质问:“审计审计,你自己专搞铺张浪费,行不正之风,你有什么资格审计人家?”“花10万公款陪吃喝共玩乐,审计局的经费谁来审计?审计局的腐败谁来监督?”这就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审计部门要不要接受其他部门的审计?如果需要,又该由哪个部门来审计?
    在现行体制格局下,审计部门是国家行政机关序列中的一个部门,审计部门的财政预算及各项财政收支模式,以及规范本部门的公务接待,遏制公务接待中的浪费和腐败,都与其他政府部门大体相同。另一方面,审计部门作为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的监督者,并不比其他被监督者具有更多的道德优越感和更强的免疫力,审计人员也并非生活在可以不食人间烟火的真空里,其他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公务接待中的浪费和腐败问题,在审计部门各审计人员那里同样可能出现。所以,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自身也必须受到严格的审计监督,否则,审计部门的浪费和腐败完全可能比其他部门更严重。
    近年来,审计部门一般是对本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属于自我监督、“自查自纠”的范畴,这在逻辑上和实际上都存在着先天的缺陷。唯有引入外部审计机制,才能真正发挥对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作用。记得2008年全国“两会”期间,审计署负责人曾透露,“去年财政部在审计署审了很长时间,最终的报告也已经出来了”。这大约是审计部门引入外部审计的初步尝试。不过人们也难免担心,如果一边是财政部门(或别的某个部门)对审计部门进行审计,一边又是审计部门对财政部门(或别的某个部门)进行审计,谁能保证双方不是在进行一次心照不宣的“亲密合作”呢?
    2006年修改《审计法》时,审计署提出应规定由某个部门对审计机关进行定期审计,这个要求最终没有写进《审计法》。今后修改《审计法》,应明确审计机关接受外部审计监督,由专门部门对审计机关进行定期审计,而且这个专门部门不能与审计机关存在利害关系,最好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由人大机关内部专设机构,或由人大机关指定委托专业中介机构,依法对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监督。
    江苏海门市审计局“接待门”真相远未明了,但其暴露出来的“谁来审计审计部门”这个大问题,应当引起高度警惕和深思。(摘自2011年1月3日《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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