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积极采纳审计建议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8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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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湖南省审计厅组织对该省永顺等32个县(市、区)2006年至2009年退耕还林专项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引起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周强、省长徐守盛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涉及移送的问题责令严肃处理。目前,该省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整改措施,确保“退得下、还得上,能致富、不反弹”,促进了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落实,维护退耕农民的利益,巩固了退耕还林成果。

    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为了避免挤占挪用退耕还林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永顺县制定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管理办法》,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平江、凤凰两县分别制定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发放办法,明确资金发放标准、方式、渠道和时间,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兑付、发放到退耕农户的手中,以保障退耕户的利益,提高农民退耕还林的积极性。

    调整后续产业投资结构。泸溪县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作了较大调整:将后续产业的椪柑新开项目40%的投资用于椪柑精品园建设和品种改良,35%的投资调整用于椪柑精深加工开发项目;将工业原料林中占50%的桤木种植调整到油茶低改项目中,减少桤木树种对退耕地和当地植被的破坏,保护退耕农户的长效耕种和收入的稳步增长。

    加强后期养护管理。为了保障造林保存率、成活率,加强后期的养护管理,各地加大了资金投入。泸溪县财政从今年开始,将该县林业站等直属单位在编人员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平江县财政2011年增加10万元退耕还林工作经费,以加强管护,巩固前期造林成果。(廖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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