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认真整改落实审计发现问题 积极构建城市低保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5日】
【来源:审计署哈尔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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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为进一步推动低保工作规范化运行,促进完善低保制度,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办在对黑龙江省城市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基础上,又对城市低保制度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黑龙江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高度重视,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从完善相关政策、健全工作制度、创新运行机制、强化动态管理、改进工作措施等方面,多策并举加强城市低保工作。国家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效果显著。

    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在接到审计报告和审计专题报告后,黑龙江省领导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省政府杜家毫、孙永波两位副省长和秘书长王大为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民政厅牵头,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建设厅、省审计厅等部门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意见。省民政厅领导又做出具体部署。省低保局将问题分类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逐项研究整改措施,按照要求,通过召开各类专项会议和日常工作整改落实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要求积极组织整改工作,有效保障了整改落实。哈尔滨市还专门成立了由财政和民政部门共同组成的整改督查小组,对各地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时督促整改。

    狠抓整改落实,突出整改成效。针对审计揭示的挤占、挪用、未及时发放城市低保资金等问题,黑龙江省政府立即整改。一是对挤占挪用的城市低保资金由地方财政全额退还低保专户,并进一步强化城市低保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资金拨付、支出手续,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三是针对大量存在的城市居民骗保问题,根据杜家毫副省长的批示,相关部门积极部署整改措施。其中,哈尔滨市民政局根据骗保居民大部分为家庭生活困难和低保边缘户的客观实际情况,重新对骗保家庭进行了核实和确认,根据家庭收入和困难程度实行了分类整改,追缴骗保资金,并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另外,为进一步扩大整改成果,省民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对低保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基本实现了应退尽退,规范了低保的动态管理。四是针对低保信息化管理水平低等问题,哈尔滨市加大投入,先后投资800万元建设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将全市低保、五保、低收入人员信息全部纳入系统,极大地提高了社会救助信息资源的管理效率。

    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审计报告和审计专题报告反映的问题,全面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水平,堵塞漏洞,黑龙江省积极构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夯实工作基础,成效显著。一是完善制度建设。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城市居民收入信息核对机制的通知》等多项文件,完善相关制度。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将对低收入困难群体救助工作提上日程。二是出台多项惠民措施。为多渠道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黑龙江省实施了城乡临时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取暖救助等多项惠民政策。通过建立城乡临时救助制度,在近年来财政投入2.92亿元的基础上,又计划每年投入1.2亿元,初步解决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通过将低收入家庭60岁老人、重病、重残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进一步缓解低收入家庭就医难问题。三是规范运行机制。黑龙江省积极完善低保管理协调机制,变部门责任为政府责任,堵塞审批漏洞、改善薄弱环节,促进低保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省民政厅明确要求2010年起低保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对部分地区金融机构代发低保金确实存在困难的,代发手续费通过地方财政解决,确保城市低保资金安全运行。民政、交通、工商、社保等相关部门积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努力实现低保相关信息跨部门共享,计划于2011年底之前,所有市(地)和50%的县(市)建成收入核对机制,有效提高审批的准确率。民政部门与劳动保障部门还共同发出通知,要求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并有效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积极就业。(朱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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