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召开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 要求努力提升结果运用水平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3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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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北召开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总结2011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研究建立深化审计结果运用机制,要求把握关键,完善机制,提升审计结果运用水平。全省市州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全省2011年以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一年来,全省审计机关深入贯彻中央“两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增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审计工作座谈会精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认真抓好各项审计任务完成,经济责任审计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1至11月,全省共对759 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审计,移送经济案件线索29件。

    会议提出,从今年起全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情况报送制度。省厅将各地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及信息、报表报送情况纳入全省综合量化考核范围进行单独考核,并形成制度。各市州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汇总情况每年6月、12月份各报一次;各市、州、县(市、区)局每年年初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及所出具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都要抄送省厅备案;审计报表由各市州汇总后分季和年度报送。各地要加强审计情况分析,把揭露和发现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注重反映体制性障碍、制度性缺陷和重大管理漏洞,切实为领导加强宏观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中的“免疫系统”功能。

    会议强调,要全面总结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深入分析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拓展审计结果运用的途径,进一步彰显经济责任审计作用,扩大经济责任审计影响。各地要继续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纪检、组织、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通力配合,建立健全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审计情况报送和综合分析等制度,逐步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把审计成果纳入经济决策、人事任免、案件处理的程序和处置机制中,形成审计结果运用的规范机制。

    会议要求,各地要围绕保证审计结果“可用、好用、管用”,努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宽领域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深刻把握好各层次领导干部的必审内容,深刻把握好审计评价和经济责任的科学界定,深刻把握好实施审计的规范程序,深刻把握好审计结果的综合运用。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在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建设水平上下功夫,在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上下功夫,在提升审计从业人员能力素质上下功夫,在扩展审计成果运用水平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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