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对土地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9日】
【来源:审计署沈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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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对辽宁省土地出让收入和土地整治相关资金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辽宁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陈政高省长要求务必认真核查,尽快整改,坚决整改。

    一、完善制度办法,强化监督管理。根据辽宁省政府要求,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会同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了土地收支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和土地出让收支监督检查制度等三项制度,以加大土地出让金的管理与欠款征缴力度,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为加快中央分成新增费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进展,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已下发了《关于加快实施中央分成新增费土地整治项目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占补平衡耕地开垦费管理的办法》等,督促有关项目的实施与推进,强化对有关资金的精细管理。

    二、采取措施,整改落到实处。对土地审计查出的问题,辽宁省在健全制度的基础上,采取“硬”措施,确保把整改落到实处。一是要求各市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条款缴纳土地出让金。对于未按时缴纳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限期追缴,除因不可抗力未及时缴纳土地价款外,要严格按规定加收违约金,有关违约信息要计入诚信档案,拖欠土地出让收入期间不得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活动;对催缴多次仍不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提交法院强制执行。二是发布审计问题整改通报,进行审计问题整改约谈,逐个单位、逐个问题地落实。三是在辽宁省国土厅最近组织召开的全省年度土地工作汇报会上,把审计问题整改作为各市国土局工作汇报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加强检查与协调,整改效果明显。辽宁省政府责成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牵头,落实责任,并积极协调当地农业、林业、水利、财政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省新增费管理使用、土地出让金征缴、违法用地等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检查与调研,督促各市县把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截至目前,新增费土地整治项目的开工率、建设规模及安排资金等均已超过计划的75%,土地出让金已基本征缴入库,违规用地及责任人受到查处,并完善了用地手续。(刘娜  郑广民  陈佳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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