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农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4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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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辽宁省审计厅对沈阳等14个市及所辖91个县(市)区2009年1月至2010年5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开展了专项审计。辽宁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辽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许卫国和副省长滕卫平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认真落实整改,切实采纳审计建议。

    该省卫生厅和财政厅采取多项措施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一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建立了各部门间的工作协商机制,切实做好各项制度统计信息的衔接工作,对重复参合(保)现象起到了有效的监控作用。二是采用“双信封”方法公开招标采购,同时制定限价和“基准价”等政策,进一步降低乡镇卫生院药品价格。三是做好新农合基金补偿与公共卫生专项补偿的衔接。四是省财政厅根据各县财力情况和项目性质制定更具针对性的资金配套方案,将补助资金向财力困难和保障任务重的县予以倾斜。五是省财政厅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与基本药物制度相匹配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机制。

    此外,在新农合审计调查中,省审计厅共向省公安厅移送案件线索6件,其中3件经公安部门侦查确实已经立案,另外3件正在调查处理中。该审计项目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省直机关第二季度最佳实事。(李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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