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0日】
【来源: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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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4月20日,审计署发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11年度跟踪审计结果(第5号)——939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跟踪审计结果》和《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特殊党费”跟踪审计结果(第6号)》。记者就此采访了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司长徐爱生。

    问:审计署近日发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第5号和第6号公告,请您介绍一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
 
    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2008年9月以来,审计署组织4个驻地方特派办、3个受灾省和20个对口支援省市(含深圳市)审计机关,以“促进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保障灾后恢复重建不出重大问题”为目标,集中力量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实施全过程进行了跟踪审计。3年来,全国审计机关先后投入11 648名审计人员,对规划投资7678亿元的27 902个重建项目进行了重点跟踪审计,并对17 329个已完工项目实施了竣工决算审计。此前,审计署已先后4次向社会公告了不同阶段的跟踪审计结果,3个受灾省和20个对口支援省市审计机关也先后发布了102期审计结果公告。

    问:从审计情况看,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情况如何?

    答:从3年多跟踪审计情况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中央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采取措施,全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顺利实现了“家家有房住、户户有就业、人人有保障、设施有提高、经济有发展、生态有改善”的重建目标,为灾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经过3年努力,灾区城乡居民生活生产条件极大改善,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大幅度提高,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根本性改善,灾区产业迅速恢复并实现跨越式发展。灾区各级政府和对口援建省市援建机构,高度重视跟踪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督促整改,不断完善灾后重建资金和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总的来看,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项目管理比较规范,资金使用效果和工程建设质量较好,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问:从审计结果看,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特殊党费”管理和使用情况都比较好,您能否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情况?

    答: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以下简称“特殊党费”)是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一笔特殊资金,代表着广大党员对灾区人民群众的深情厚意,如何管好用好这笔资金,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广大党员也高度关注。为了向社会公众交出一份明白账,放心账,中央组织部和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都非常重视、严格管理,中央组织部和审计署联合发文要求审计机关对“特殊党费”进行跟踪审计。从跟踪审计情况看,“特殊党费”资金是管理得最好的资金之一。中央组织部指定专门机构、指派专职人员负责 “特殊党费”的管理和使用,资金安排坚持民生优先,援建项目坚持科学规划。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分别成立了“特殊党费”使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有效保证了资金及时拨付。总体来看,“特殊党费”资金拨付及时,做到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项目建设管理比较严格,工程质量和投资控制不断加强,工程进展顺利,建设质量总体良好,资金使用成效显著。

    问:3年来,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主要发现了哪些方面问题,发挥了哪些作用?

    答:3年来,审计机关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跟踪审计,努力做到事前审计预见态势,及时发出预警;事中审计努力发现苗头,及时纠正偏差;事后审计努力查找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和补救。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重建规划和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在跟踪审计中,先后揭示了规划项目与实际不符;中期规划调整不到位;建设进展不均衡,一些重建项目按期完成任务存在困难;一些地方上报灾后恢复重建统计数据不准确;城乡居民住房补助、产业重建贷款贴息等政策不够完善等情况。客观反映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政策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完善规划和政策措施,合理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进度要求。
    二是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在跟踪审计中,先后揭示资金筹集不到位、分配不合理、拨付不及时、安排使用不合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肃查处截留滞留、挤占挪用、重复申领、虚报冒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犯罪行为。
    三是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了项目审批程序、投资控制、工程招投标和工程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揭示和纠正了基本建设程序不齐全、投资控制不严、招投标不合规、建设管理不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促进规范项目建设管理。
    四是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修复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了土地征用审批程序、土地管理使用、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项目重建情况,主要揭示了土地征用手续不规范、土地管理不严格、地质灾害治理和生态修复不及时等问题。
    对于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和各部门及相关地方政府紧密配合,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公告审计结果,促进了汶川地震灾后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和阳光重建。这次以布的是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第5号和第6号公告,此前,我署已发布4期公告。

    问:截至目前,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已顺利完成,审计署下一步计划是怎么安排的?

    答:随着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顺利完成,审计署3年跟踪审计工作也已基本结束,灾区审计工作将转入常规审计。审计署已要求四川、甘肃、陕西3个主要受灾省的各级审计机关继续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结余资金和工程结算实施审计监督。同时,审计署还将继续关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后续发展情况,督促和指导灾区地方审计机关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后续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并对个别重大重建项目和重大事项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此外,由于部分“特殊党费”援助项目调整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投资控制等原因,截至2011年9月底,四川省还结余6.28亿元“特殊党费”。经批准,上述结余资金将继续用于援助四川省51个国定和省定重灾县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社区服务中心和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审计署已要求四川省各级审计机关继续加强对“特殊党费”结余资金及其援助项目的审计监督,并将适时组织对四川省的审计情况进行抽查,确保“特殊党费”用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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