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活水注清渠——云南省审计厅纪检监察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6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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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誉为“经济卫士”的审计监督,承担着保障国家经济运行的重要职责。自从三十年前组建的那一天起,审计机关就自觉肩负起了推动民主与法治的历史任务。

     作为云南审计的“领头羊”,云南省审计厅始终致力于弘扬“审为国家、计益人民”的价值理念,把审计监督的着力点放在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和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领域、重要行业和重点资金上。在最近的五年当中,全省审计机关共审计单位4.3万个,查出违规金额546亿元,核减投资额157亿元,向司法、纪检监察及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588件、涉及金额109亿元。与此同时,该厅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在自身建成“全国文明单位”的同时,带动全省审计系统建成了文明行业,严格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广为人知,民选审计、财务公开等创新举措,更树立了云南审计的“阳光形象”。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辉煌成就的背后,凝结了审计监督与党内监督、行政监督融汇的合力。近年来,该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要求,始终把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把廉政纪律作为审计工作的“高压线”,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创新思路、完善制度,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位置上来抓。驻审计厅纪检组、监察室更是责无旁贷,通过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强化队伍廉政素质,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云南特点的审计发展之路……

    制度开路保廉洁

    为有效制约审计权力、规范审计监督行为,驻厅纪检组、监察室紧紧围绕审计监督权、财务管理权和选人用人权三个重点,强化了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薄弱部位的监督管理。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在坚持定期检查考评和实行审计廉政回访制度的基础上,审计厅先后制定了民主集中议事制度,个人事项报告、申报和述职述廉制度,干部任免、严禁选用违纪拉票制度,外出审计组设立临时党小组制度等40多个规章制度,从内部管理到履职从审,初步形成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对审计人员执行廉政纪律的监督力度,为推进依法审计、廉洁从审打下了坚实基础。

    廉政教育促发展

    经常性的教育是长保廉洁的基础。近年来,驻厅纪检组、监察室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坚持在每年年初召开全省党风廉政工作视频会议,开展“读廉书、讲廉史、唱廉歌、做廉官”活动。此外,审计厅还开办了网络廉政课堂,定期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厅领导轮流讲授廉政教育课,做到廉政教育经常化、活动形式多样化。同时,审计厅把学习培训作为提高审计队伍素质的根本途径,实施了“人才兴审、素质强审”发展战略,通过举办专业培训班和与省内外高校开展厅校合作抓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目前,全省拥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超过审计人员总数的50%,厅机关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超过120人,在省级部门中排名第一。素质提升促进了廉洁自律,全省审计系统呈现出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一岗双责显合力

    为深化“廉政是审计工作生命线”的认识,该厅党组坚持统筹兼顾,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党的建设、干部教育管理使用、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会一课”,认真落实省纪委下达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在强化审计权力监督、防范廉政风险方面狠下工夫,凡涉及重要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都经过了民主程序、科学决策。多年来,该厅一直坚持在每年年初,由“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处室负责人开展一次廉政谈话,签订一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且将检查考评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及业绩评定、选拔任用挂钩,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其他领导按照分工抓,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良好局面。

    惩防并举除隐患

    为构筑“岗位履职有标准、防控管理有措施、问责追究有依据”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大力开展了“查风险、建制度、促廉审”活动,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93个,制定防范措施97条。随后,该厅向社会公告了厅机关的3个关键岗位、6个重点环节、9个风险点和11条防控措施,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此外,还建立了201份机关行政行为监督登记档案、148份审计项目廉政档案、6套考核档案、68份处以上干部廉政档案。为适应审计工作的外向型特质,实行了外勤经费完全自理,细化了“八不准”审计纪律的执行细则制度,主动切断了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联系,从制度上解决了审计机关的独立性、自律性问题,确保了廉洁从审,也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审计工作的支持与信任。被审计单位用“令人敬佩”、 “是一支勤政廉政、敢于碰硬、值得信赖的队伍”给予审计机关高度评价。

    阳光审计树形象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从2009年开始,该厅每年都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对厅机关年度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外公告结果,这个“晾家底”的做法得到了广泛好评;2011年,该厅出台了禁止收受土特产的规定,舆论在惊诧的同时,纷纷给予了褒扬。有学者总结到,云南省审计厅的做法探索性地回答了“谁来监督审计机关”的问题。更有力度的措施是,该厅连续4年公开向社会征求对审计项目计划的意见,审计工作由“为民做主”变为“由民做主”,这一创新举措引来了全国100多家审计机关的效仿;全省审计系统每年对外公告审计结果4000个以上,有人大代表称此举起到了“让人民信赖政府”的作用。

     审计监督益国家、廉洁从审为人民。云南省审计厅始终坚持抓廉政、促廉政,为云南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6月,中纪委驻审计署纪检组组长陈蔷同志在云南调研时指出:云南审计厅党风廉政工作思路对头、措施得力、富有成效,维护了审计机关客观公正、严以律己的良好形象,在惩防体系建设方面很有特点,经验和做法值得推广。2012年12月,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了全省派驻机构2012年度工作总结交流会,会上省审计厅作了题为“架好廉政高压线,严守审计生命线”的交流发言。

     2010年、2011年,云南省审计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被省委、省政府评定为“优秀单位”。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驻审计厅纪检组、监察室分别被省纪委、省监察厅评选为“先进监察室”和“文明单位”。2010年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审计系统“云南省文明行业”称号;2011年,省审计厅机关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文明单位”。 (解琼珍  李玥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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