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以审计“倒逼”改革
经济日报记者 崔文苑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8日】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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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本次报告不仅把审计结果明明白白“晾晒”出来,而且更清晰地体现了以审计“倒逼”改革的意图。
此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审计署考察时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审计工作,用“火眼金睛”看好国家钱财,确保公共资金节约、合理、有效使用,推进宏观调控政策落实和制度完善,为持续发展经济、不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提供有力保障。可以说,本次报告正是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审计工作新要求的一次集中体现。

持续关注财政体制改革——提出分税制改革亟需推进

当务之急是按照市场优先和政府引导等原则,合理界定政府的事权和活动边界,按照税种的经济属性划分各级政府间的财权,充实地方税体系
审计报告连续7年关注财政体制改革,今年的亮点之一就是首次提出分税制与当前深化改革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不相适应之处。
“比如政府事权范围不够清晰、财政越位和缺位并存,还有现行财权划分不符合分税制要求,地方政府缺乏预算自主权和收入自主权等等。”审计署财政审计司副司长马晓方表示。
审计报告显示,8个省份2011年公共财政支出中,地方行政管理、公检法支出明确属于地方责任的仅占21%。同时,各级政府间财权划分不够合理,地方政府缺乏收入及预算自主权,18个省份2011年的省域税收中,中央财政分成52%,省、市、县各级分成9%、13%、26%。再加之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地方各级税收收入不能满足其当年公共财政支出的一半,导致地方政府缺乏稳定资金来源,财政收支矛盾突出。
地方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也较突出,特别是违规开设地方财政专户的现象。审计数据显示,18个省份本级设立的财政专户多达478个,存款余额相当于其国库库款的44%,其中49个属于违规开设。
目前存在的中央和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匹配,权责不分明,地方政府缺乏资金来源等问题,是我国分税制改革以来长期积累形成的。马晓方分析说,1994年建立的分税制实施至目前尚没有明确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本应通过财政体制解决的问题,却以转移支付解决,造成转移支付占支出总量比例过高。
此类“遗留”问题表明,尽管分税制财政体制取得显著成效,但未来财税体制改革的任务依然艰巨。当务之急是按照市场优先和政府引导等原则,合理界定政府的事权和活动边界,按照税种的经济属性划分各级政府间的财权,充实地方税体系。

对症下药防范风险——揭示隐患从“体检”开始

发挥审计对经济的“体检诊断”功能,及时发现和揭示发展中的风险隐患,防止苗头性问题转化为趋势性问题,当好公共资金的“守护者”
目前,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大,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突出,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和政府刚性支出增加的矛盾凸显。此外,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仍然存在,欧债危机、热钱流动以及部分国家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发挥好审计对经济的“体检诊断”功能,及时发现风险隐患,才能更好地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审计报告披露,地方政府债务近两年来不仅规模扩大,36个地区2012年底债务余额3.85万亿元,两年内年增长了12.94%,还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比如融资平台清理不到位。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在转为“退出类”的61家融资平台公司中,有55家未完全剥离原有债务或公益性融资任务。一些地方还出现了通过信托、BT(建设—移交)和违规集资等方式变相融资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审计署审计科研所所长崔振龙表示,应当进一步清理融资平台,抓紧建立和完善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督。从实际效果来看,审计工作给相关部门敲响了警钟,不仅归还了挪用资金和清理违规集资4.74亿元,债务管理制度也在逐步完善。
近年来,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有的分支机构通过借新还旧等方式掩盖资产质量,大量信贷资金被转入民间金融市场用于高利贷转贷等。从此次审计中也能看到金融机构违规经营的端倪。审计署金融审计司负责人表示,应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监管机制,提高对市场异常交易的检测跟踪能力,加强监管合作,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
此次审计报告中同时揭示出国企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部分企业投资管理不规范,对国有企业的考核监督偏重于资产增值和收入利润等,一些企业盲目跟风投资多晶硅、风电、煤化工等项目,有的片面追求做大。“企业盲目投资,造成产能过剩。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深化中央企业投资改革、强化其战略管理和总体规划等。”崔振龙表示。

“民生资金”管好用好——当好公共资金“守门人”

紧紧盯住、管好用好宝贵的财政资金,坚决压缩一般性行政开支,坚决保障改善民生的支出,特别是管好用活扶贫、救灾等“生存钱”、“救命钱”,推进重大民生工程,把积极财政政策的效应更好地激发出来
中国自古以来就将“民生”与“国计”相提并论。民生问题能否妥善解决,既是国家治理水平的体现,也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国家治理的政治方向,关系到国家治理的公信力。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社会保障的重要体现,也是确保低收入家庭实现安居梦的重要方式。但保障房实现“应保尽保”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目前尚未形成住房保障、房屋产权、工商、税务、金融、公安、民政等多部门联合的家庭收入财产信息共享机制。住房经办管理机构很难准确掌握申请人的信息,导致出现虚假申报情况突出。”审计署审计科研所副所长刘力云表示。
根据审计数据,保障房后期管理中问题突出。抽查的保障对象中,11.97万户收入财产等超标或重复享受保障;抽查的住房中,5333套被有关单位和个人挪用于办公或出租,1.83万套被代建企业等违规出售。在资金管理方面,一些项目或单位未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违规使用资金。对资金管理中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经追回40.63亿元。审计署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推动工程建设规范有效,确保分配管理公平公正。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是推进教育公平的有效手段。审计结果显示,在2006年至2011年,1185个县撤并9.6万所学校,在提升办学标准和教学质量的同时也出现学生上学远、寄宿难、辍学等问题。根据审计结果,270个西部县小学平均服务半径增至6.09公里,增加了59%。这一结果显示,一些地方没能很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及教育部门的要求,没能将有限的财政资金运用到“刀刃”上,没能履行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责任。
管好用好宝贵的财政资金,坚决保障好改善民生的支出,从这个角度上看,民生领域同样迫切需要以审计“倒逼”改革,让审计真正成为公共资金的“守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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