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审计厅坚持“三个结合” 全面推进“三公经费”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9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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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就群众反映强烈的15个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湖南省审计厅除配合其他单位开展违规职务消费治理、各类评比表彰活动清理等5项工作外,重点牵头对全省“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开展专项治理,主要采取“三个结合”举措,全面推进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成为专项治理工作的一大亮点。

    全面清理与重点抽查相结合

    湖南省审计厅党组高度重视“三公经费”专项治理,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该厅党组书记、厅长唐会忠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力推动工作开展。10月底,该厅与省监察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对省直单位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治理路线图、时间表和工作要求,对各省直单位今年1至10月份“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首先由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看是否存在超标准接待,公务用车是否超编,有无挤占、摊派、乱收费和转移“三公”经费支出的行为等,将情况详细填入表格。在此基础上,由湖南省专项治理办和省审计厅,会同省纪委、省财政厅进行重点抽查,督促各单位如实申报支出情况,加强整改。

    日常监管与建章立制相结合

    为对全省“三公经费”支出实施常态化监管,促进经费支出合法、合规,该厅代省政府办公厅草拟了《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目前已进入相关部门会签阶段,即将下发至全省实施。按照《意见》,今后将重点对“三公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审查“三公经费”是否变相列入“办公费”、“会议费”和“维修费”等;公务车辆购置是否严格执行规定排量和车价标准,因公出国(境)是否严格按规定的人员名单、天数、经费标准等执行,公务接待是否按规定标准执行。通过加强日常审计和监管,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如出国(境)管理制度、公务用车配套使用备案制度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台账制度和公示制度,推行公务接待费用定期公开制度等,确保从制度上、源头上根治“三公经费”问题。

    专项治理与常规审计相结合

    除了对“三公经费”开展专项整治外,该厅认真履职,还将“三公经费”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相结合,促进对“三公经费”全面有效监管。在预算执行审计中,重点检查“三公经费”有无超预算情况,及时揭露被审计单位超标准、超范围使用“三公经费”等问题;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严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是否违规享受特殊经济待遇、是否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在政府投资审计中,重点关注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关注项目公司购车费、招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四项费用支出情况等。

    此外,针对“三公经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将坚决依法依规处理,问题严重的,将立案查处并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向社会公布“三公经费”专项治理有关情况,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开展“三公经费”治理,推动整改工作不断深入,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长效。(兰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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