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主动邀请人大、政协参与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6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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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了第46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审计工作汇报,并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落实会议要求,云南省审计厅、省政府督查室、省监察厅于近日联合对2013年度24个单位和项目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跟踪检查,并主动邀请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和省政协经济委派员全程参与检查。

    10月8日,云南省审计厅组织各检查组成员单位召开跟踪检查工作部署会。会上,该厅副厅长苏黎对此项工作的背景进行了说明,并总结了今年审计及审计整改工作的三个特点:一是“从严”。今年是“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出台实施的第二年,审计严、处理严、整改严,而省人大、省政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更对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前所未有的目标要求。二是“开放”。以往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主要由审计厅和财政、监察厅承担,此次借助各方面的监督力量,省政府督查室直接参与,同时还邀请人大、政协等有关部门全程参与跟踪检查工作,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三是“务实”。此次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将严格按照检查工作方案,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着重以“见人、见物、见账、逐项”的原则逐一核实原始资料,确保审计决定得到百分之百的执行,让审计整改取得实效。

    本次跟踪检查对象为《关于2013年度云南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涉及的13家预算执行审计涉及单位、5家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单位和6家投资审计涉及单位。重点检查被审计单位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审计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以及审计移送处理事项处理结果等内容,重点关注审计整改工作不力、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应付审计整改、已过审计决定整改期限但还未全面纠正的问题涉及的相关地方、部门和人员。

    根据跟踪检查工作方案,此次共派出5个检查组,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预工委、省政协经济委、省政府督查室、监察厅和审计厅相关人员带队。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明将带队到被审计单位进行跟踪检查,省政府督查室派出1名副厅级督查专员担任检查组组长。各检查组10月9至17日分赴各被审计单位开展跟踪检查工作,并于20日前形成跟踪检查情况报告。总体检查情况由审计厅汇总后上报省政府。此次检查,省政府督查室、省监察厅将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单位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张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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