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审计厅党组中心组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3日】
【来源:广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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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1日,广东省审计厅召开厅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部署审计工作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措施。厅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以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学习会。

    会议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全会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其中对审计工作的定位发展有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首次把审计监督列入八大监督之一,不再是原来简单的“行政内部监督”。《决定》首次用单独一段阐述了“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其中明确要求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这体现了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对审计机关在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作出审计监督全覆盖的重大部署。

    会议指出,国务院在10月初印发的《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是国务院下发的第一份全国性的审计工作意见,对审计工作同样具有里程碑意义。意见提出发挥审计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强化审计的监督作用及“依法接受审计监督、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电子数据”等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等具体意见和措施,与四中全会精神是高度一致的。

    会议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审计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抓紧抓好。全体审计人员要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要准确判断形势,全面认识到审计工作正处于前所未有的黄金时代,增强进一步做好审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审计事业全面发展。

    会议要求,全省审计机关要迅速行动,对照全会工作部署和意见要求,结合广东实际,积极谋划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为推动依法治国发挥应有的作用。(蔡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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