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取得良好成效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2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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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审计试点工作扎实有序、稳步推进。日前,全区经济工作会上晒出十项成绩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一项的重要内容

    2014年年初,内蒙古审计厅即启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和理论研究工作,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在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座谈讨论,深入相关主管部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拟定了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水资源和环保6项审计工作初步方案,并制定了总体方案和工作规划,提出了2014—2020年工作路线图,从顶层设计上规划、部署全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工作。同时,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自治区东、西部选择两个盟市、两个旗县进行试点审计,即审计厅对鄂尔多斯市市长草原资源资产责任和赤峰市市长森林资源资产责任进行了试点审计,呼伦贝尔市审计局对牙克石市委书记、市长水资源资产责任和巴彦淖尔市审计局对乌拉特后旗旗委书记、旗长矿产资源资产责任进行了试点审计。通过试审,初步掌握了领导干部相关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的内容、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为全区乃至全国相关审计工作提供了典范,受到了审计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将遵循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总体方案,扩大审计试点范围,进一步总结、完善审计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王振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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