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长朱小丹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1日】
【来源:广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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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广东省省长朱小丹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加强审计监督工作等,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

会议强调,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中央部署,强化审计监督,创新审计体制机制和审计方式,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切实加强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要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建立常态化、现代化的监督网络,实施实时在线监控。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

《实施意见》的制定是广东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的重要举措。《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审计发挥保障和监督作用的主要任务,细化并完善了被审计部门、单位和个人要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及时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电子数据、积极协助审计机关开展联网审计等事项,进一步完善了工作协调等机制,并对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强化审计能力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提出了要求。

《实施意见》的主要亮点在于首次提出了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工作规划、开展联网在线审计、推行异地交叉审计和同步审计方式等新措施、新方法,既不超出国务院《意见》的范围和内容,又符合广东特色,增强了针对性、可操作性、创新性和实效性。例如,在推进审计全覆盖方面,《实施意见》提出4个层次的审计全覆盖工作规划:第一个层次从总体上明确全覆盖的内容和基本原则;第二个层次是实行政府全口径预算执行监督,要求对“四本预算”进行审计;第三个层次是建立重要审计对象5年轮审制度,包括县、乡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地级以上市和县级财政决算、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国有企业以及省属高等院校等5个轮审制度,以及建立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必审制度;第四个层次是对其他审计对象,要逐年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审计覆盖面。在实施联网在线审计方面,要求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与审计机关实现联网,审计机关对联网单位进行在线监督时,发现疑点或线索可以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的相关单位应予纠正,需进一步查处的可正式立项进行审计。在审计方式方法创新方面,《实施意见》还提出了推行异地交叉审计、结合审计等措施,以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效能。

《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广东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钟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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