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次对省级部门决算草案进行审签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07日】
【来源:四川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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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推进依法治省,服务省人大常委会对部门预决算审查监督,四川省审计厅根据预算法的规定,采取三项措施,实行“三步走”,首次对省级部门决算草案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合规性进行审计监督。

一是制订省级部门决算草案审签试行办法。今年1月底,该厅起草并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省级部门决算草案审签试行办法》。办法从开展审签的目的意义、对象范围、重点内容、原则方法、工作程序、部门责任等方面对开展审签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为组织实施部门决算审签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开展省级部门决算草案审计工作。今年3月,该厅派出5个审计组,分别对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省旅游局、省监狱管理局等5个部门(17家所属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草案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了就地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省发展改革委等5个部门在编报程序、范围、口径、内容等方面基本符合决算编报的相关要求,但一些具体事项在编报中也存在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

三是监督检查审签意见整改落实。按照《四川省省级部门决算草案审签试行办法》有关要求,该厅依法对部门决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对决算审签意见的采纳和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截至目前,该厅已向省政府报送了5个部门决算草案审签综合报告,待省政府审查批复后,将依法依规提出相应的审计调整和纠正意见,向省财政厅及相关部门正式出具决算审签意见书,并抄送省人大有关专委会,确保整改落实。(夏明 李文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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