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审计厅受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情况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9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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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上午,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开幕。受省政府委托,江苏省审计厅厅长顾树生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4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围绕“五个迈上新台阶”的重点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型升级,着力提质增效,深化八项工程,抓好十项举措,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一是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出台一系列贯彻意见和配套措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努力构建“5张清单、1个平台、7项相关改革”的工作框架。全省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78项。积极推进节能环保,出台《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文件,落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实施意见,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深化扩大“营改增”试点,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二是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7233.1亿元,比上年增长10.1%;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472.4亿元,比上年增长8.6%。我省实施新一轮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首次提交省人代会审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范围不断扩大,政府预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积极开展存量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的清理甄别工作,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顺利推进。三是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大民生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六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十件实事全面完成。

报告同时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单位存在的问题: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存在收入组织和支出执行不够规范、存量资金清理仍需加快、转移支付结构仍需优化等问题;在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一些部门年底突击转移资金、非税收入和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等问题;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太湖水污染治理、省级科技专项资金使用方面,存在部分项目未按要求完成或执行未达到合同预定目标、部分省级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少数项目重复申报立项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江苏省审计厅在加大审计处理力度、督促问题整改问责的同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深化财税改革,切实发挥财政政策的调控作用;二是盘活存量资金,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严格预算约束,建立健全监督制约的长效机制。(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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