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度重视稳增长政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督查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1日】
【来源:广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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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同志高度重视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多次在省审计厅呈报的稳增长跟踪审计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强化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工作的督办督查机制。在近期召开的全省经济形势分析会上,朱小丹省长再次强调要加快建立政务督查、监察、审计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对进展严重滞后的工作开展挂牌督办,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中懒政、怠政、不作为典型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问责。

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专门主持召开全省11月份稳增长等政策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逐项对照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明确了各地政府、各部门的整改分工、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要求领受任务的部门、单位及时作出整改部署,如实报告实际情况,绝不能弄虚作假,要加强跟踪落实,确保整改成效,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省审计厅,由省审计厅汇总专题上报省政府。

根据朱小丹省长的批示,省政府督查室、省审计厅、省监察厅等有关部门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征求意见,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查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健全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查机制。这是广东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提升政策跟踪审计效能,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广东贯彻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明确,建立审计整改总负责制,各地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督促检查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审计整改完成情况负总责。各级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审计整改工作实行“对口负责”、“分层负责”。各地政府、各部门要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各整改单位向审计部门报送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整改结果时,须同时抄送政府督查部门。《通知》要求,强化审计部门和政府督查部门督促整改职责。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整改督促检查,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跟踪检查力度,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对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未按时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长期不落实整改的重要事项,可报请同级政府纳入督查范围,由政府督查部门组织专项督查。政府督查部门要根据政府决定和审计部门意见,对纳入政府督查范围的审计整改事项立项督查,可采取实地督查、挂牌督办、领导约谈、启动问责等多种方式,推动整改事项落实到位。《通知》强调,建立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机制。政府督查与审计部门建立审计整改台账共享交流机制,加强整改信息共享和结果反馈。审计部门要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财政、税务、工商、法制、检察等单位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相关单位要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形成督促整改合力。(姚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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