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 持续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整改情况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21日】
【来源:海南省审计厅】
字号:【大】 【中】 【小】

114日,受省政府委托,海南省审计厅厅长张震华在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作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报告》反映,201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涉及369个问题单位,截至20151217日,已整改331个,正在整改38个,整改率90%。通过整改,追回和上缴财政资金17.3亿元,其他整改金额8.3亿元;促进制度完善37项;移送案件线索26件中,已查处17件,正在处理9件;责任追究和处理284人次。总体而言,这次整改涉及面广,责任追究力度大,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规范上下功夫,整改成效较好。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对《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报告》体现了审计查处和审计监督的工作成效,省政府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整改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同时,要求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审计报告内容,落实整改责任,强化监督实效,不断改进审计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

下一步,海南省审计厅将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跟踪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在20167月,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作2015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时,将专门报告2014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20171月召开省人大常委会时,2014年度审计工作披露问题仍未落实整改的部门和单位,还将继续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整改情况。(韦萃)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