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审计厅扎实推进全省审计计划统一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0日】
【来源:广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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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省审计计划统一管理,广东省审计厅及早谋划,于20164月中下旬召开全省审计计划统一管理调研会,就加强全省审计计划等工作听取意见建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对推进全省审计计划统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会议要求,全省审计机关要深刻领会中央58号文件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审计计划改革工作。针对当前全省审计计划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一些单位对计划工作不够重视、管理较为薄弱,计划的全局性不够强、重点不够突出,审计资源统筹整合力度不够等,要切实加强工作整改,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不断提高计划的科学管理水平。

二是建立审计计划统筹管理机制。坚持审计计划全省“一盘棋”原则,省审计厅成立市县审计机关审计项目统筹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审计机关审计计划编制工作的领导。在项目统筹委员会领导下,严格审核地方审计项目计划,对审计项目计划执行、管理和效果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检查。每年省审计厅将围绕年度工作重点提出全省审计计划工作的指导性意见,明确计划的指导思想、重点内容和要求,对署、省、市、县各级的任务量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合理安排。除上级统一组织审计项目外,市、县级审计机关每年要结合当地中心工作,提出本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经当地政府审核后报省审计厅批准执行。

三是增强审计计划管理的严肃性。要紧紧围绕改革工作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和高度的组织纪律性,推进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的所有审计项目,都应当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合理确定审计项目数量,避免盲目扩大审计覆盖面和超出自身能力、承担力所不及的任务,确保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对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下级审计机关应当统筹安排,预留时间和人力,并保证优先完成。审计计划一经省厅下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不折不扣地完成,不得擅自变更、调整。

四是加大审计资源整合力度。要强化对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审计资源的统筹整合,坚持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开展涉及全局或行业性的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审计。省审计厅要做好计划制定前的调研工作,围绕主题主线和民生热点,每年确定一到两个重点审计项目,组织各级审计机关统一实施,着力打造广东审计精品。要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的统筹整合,通过内部审计自查、借用内部审计人员参与政府审计工作等方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基础防线作用;积极完善和拓展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参加政府审计,构建以国家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为重要组成部分,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三位一体”审计监督大格局。

五是创新审计组织方式。要以实现刘家义审计长提出的“六大转变”为目标,根据审计项目特点、审计资源状况,探索运用灵活多样的审计组织方式,运用大兵团、多兵种、协同化的审计组织方式完成一些复杂、艰巨的审计任务。积极推进跨层级、跨专业、跨地区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采取单项审计、复合审计、行业审计、滚动安排、“上审下”、“同级审”、“交叉审”、“联合审”以及授权、委托等方式开展审计,努力实现不同类审计项目的同步安排、协同实施、成果共享。(姚运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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