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审计厅建立重要审计情况专报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9日】
【来源:甘肃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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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拓展审计成果,便于省委省政府领导及时掌握审计工作情况,为宏观决策快速、准确地提供审计资讯,甘肃省审计厅于近日出台专门文件,建立重要审计情况专报工作机制。重要审计情况专报工作机制将重大审计项目、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审计结果及审计实施期间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等,在审计业务报告的基础上精简提炼,以《审计专报》形式另行反映上报。

在《审计专报》中反映的重大审计(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及事项主要包括:省级预算执行或决算审计,市(州)财政决算审计,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省直重点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省属国有大型企业(地方金融机构)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省属国有大型企业(地方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或经营情况审计,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20亿元(含)以上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及2亿元(含)以上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或在建情况审计,扶贫、救灾、教育、社保、生态治理、保障性住房等重大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及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交办的重要事项审计等。

《审计专报》是审计业务报告的精简提炼,简要反映了审计实施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违法违规问题、审计期间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要求文字表述通俗易懂,尽量不用或少用会计专业术语;反映的主要违法违规问题(不含一般性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仅表述违规主体、问题性质、简要事实,不再引用定性及处理法规和审计处理具体意见。同时,《审计专报》还可以反映审计实施期间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审计业务报告中不宜反映的重要问题,涉及全局性、倾向性等需要进一步关注和研究的重大事项,全省审计机关全面建设或以审计视角反映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有价值的调研报告等。

重要审计情况工作专报机制的建立,克服了审计业务报告篇幅较长、专业术语多、报告周期长等不利因素,通过平实易懂、简明扼要、重要突出地反映审计发现问题及审计情况,便于领导及时掌握相关信息、了解重要审计情况、批示处理重大审计发现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结果的运用、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提供了有效的方法措施。(王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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