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审计局抓住三个关键认真做好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2日】
【来源:天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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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对区县审计机关的领导,天津市审计局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区县审计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机制,着力抓好制度建设、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三个关键环节,在推动形成审计工作合力、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突出制度建设。天津市审计局于20154月初正式向各区县审计局下发了《关于区县审计机关重大事项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重大事项报告的主要内容、方式、时限及相关要求,着重突出了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审计重点工作和事项、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及移送处理情况等10个方面重点内容,首次从制度层面对区县审计机关重大事项报告工作进行了规范和约束。

注重日常管理。在推动区县审计机关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的过程中,实行各区县审计局“一把手”负责制,所有报送市局的重大事项报告均由各区县审计局“一把手”组织研究、审核把关,从源头上确保重大事项报告的质量。同时,明确由市局办公室作为重大事项报告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承办和协调联络,确保各区县审计局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强化监督考核。将各区县审计局贯彻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列入年度区县审计工作考核范畴,加大对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检查力度,每年对各区县审计局执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进行集中通报,认真总结各区县审计局重大事项报告的报送时效、报告质量等方面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以督促学、以督促改,推动各区县审计局切实增强主动报告意识,不断提升重大事项报告质量。(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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