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计要做改革的坚定支持者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22日】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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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省审计厅厅长马青山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山东省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新要求。

常委会认为,一年来,全省审计机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开展审计工作,不断加大审计力度,在规范预算管理、推动中央政策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审计重点突出,全面客观地揭示了主要问题和矛盾,提出了整改方向和建议。关注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群众关心的扶贫、养老、保障性安居工程、资源环境等开展专项审计,回应了社会关切。

对下一步审计工作,常委会提出,一是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做改革的坚定支持者。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对于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敢于亮“红灯”,坚决予以制止,确保改革发展在法治的道路上规范进行;对于因体制机制不健全出现的问题,坚持“三个区分”原则,加强原因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动改革完善;对一些地区和部门创新改革发展举措或重要工作探索,也要勇于亮“路灯”,为担当者担当,为改革者护航。二是要突出审计重点,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继续加强收入征管审计,坚决防止虚收空转、收过头税、过头费或有税不收、虚报瞒报收入等问题。继续加强对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审计监督,防止市县由于投资冲动,违规举债、变相举债,引发财政债务风险。加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审计,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监督机制,规范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发扬钉钉子精神,拉出清单、列出时间表,明确重点部门,一抓到底,以问责为抓手,严明财经纪律,严格责任追究。要举一反三,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健全体制机制。对于连年审计发现问题较多、屡审屡犯的部门参与分配的财政专项资金,要督促加大清理整合力度,确需保留的,要重新界定支持重点,完善管理制度。四是要进一步深化审计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审计能力建设。加强工作统筹和力量调配,加强大数据开发运用,加强审计工作创新,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审计报告制度,细化问题清单,各级人大要支持审计机关工作,更好地发挥人大预算监督、政府审计监督的作用。(郑茂霞 侯欣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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