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30日】
【来源:黑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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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日,受省政府委托,黑龙江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广智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作了关于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报告披露,省审计厅共审计370个单位,延伸审计1734个单位,查出违规问题金额26.45亿元,损失浪费金额1.22亿元。重点揭示了省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部门预算执行、税收征管、重点民生资金、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省属企业、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府投资审计等15类项目存在的问题,并对向执纪执法机关移送的100余起违纪违法线索,从扶贫社保等民生领域问题较多、土地治理和扶贫项目建设问题突出、民企侵占国有企业利益和个人侵占国有资产或股份等3个方面深入剖析了审计移送案件线索的特点。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审计发现问题反映出的一些领域监管体制机制存在的薄弱环节:一是财经制度监督措施不够完善,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结算等制度执行存在问题;二是税收征管执法不到位,涉税相关信息精准度和共享有待加强,对欠税企业、失信纳税人惩罚力度不够;三是一些基层部门履职不到位,个别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以权谋私,造成部分民生政策未全面落实、民生资金未规范使用,甚至发生大量违纪违法问题。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继续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准确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用好管好民生资金;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追究等三项工作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报告表示满意。一致认为,审计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不断创新,敢监督、真监督、实监督,力度大、推进实、效果好。审计工作覆盖面广、针对性强、重点突出、查处严格,作用明显。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全面翔实、深入细致、公开透明,提出的建议有的放矢、切实可行。同时,也对进一步强化审计成果综合运用、推进审计全覆盖、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等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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