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审计局六项举措贯彻落实审计署投资审计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6日】
【来源:浙江省丽水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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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丽水市审计局组织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直属分局工作人员收听收看审计署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在会后第一时间予以部署,明确六项举措贯彻落实胡泽君审计长讲话精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胡审计长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以创新的思路和办法推进投资审计转型和全面发展;减少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的议事工作,转为有重点的开展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审计、重点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二是坚持依法审计。投资审计是审计机关法定职责之一,按照法规制度规定履行投资审计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从单一工程造价审计向全面投资审计转变、从传统投资审计向现代投资审计转变。

三是加强计划管理。将投资审计项目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坚持需求导向、成果导向,精心谋划投资审计项目计划,使项目计划更加贴近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好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增加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审计和决算审计以及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数量、比重,进一步提高投资绩效、推动改革、保障政策落实。

四是提升审计质量。增强投资审计质量意识,严格审计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投资审计程序;将部分投资审计项目确定为重点项目,开展审计方案论证、业务会议讨论、审计结果公告;进一步规范组织中介机构协助审计,实现减量增效防风险。

五是强化廉政建设。将廉政意识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时时警钟长鸣;加强投资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廉政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在组织中介机构协助审计工作中,对分配项目、费用支付、质量控制和对聘用人员监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防控廉政风险。

六是开展乡镇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立足丽水生态优势,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认真开展乡镇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着重在探索审计方法、制定审计规范等方面上下功夫;通过选派审计骨干参加全省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审计制度,为下步深化试点准备力量、积累经验。(陈樟林)

责任编辑: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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