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印发《关于完善厦门市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30日】
【来源:厦门市审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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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完善厦门市审计制度若干问题的实施方案》,该方案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组织保障四个部分,提出25条具体措施。

推进审计全覆盖。提出建立市、区两级审计对象库,形成财政、国有企业等审计类型的审计对象基础数据。明确2020年之前首先实现对公共资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审计全覆盖;2022年之前,逐步实现对其他国有资源资产的审计全覆盖。

强化审计监督保障作用。突出了政策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国有企业审计四项重点。提出了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一体两翼”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涵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进一步健全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

完善审计管理制度。推动审计资源配置管理改革、审计系统管理与工作考核。结合实际增加了系统管理和业务质量控制的内容。即:探索将区级审计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审计业务质量建设等工作纳入到系统建设之中,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推动全市审计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对发现的重大审计质量问题,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健全审计工作保障机制。提出建立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制度、明确审计工作职能及边界、健全干预审计工作行为登记报告制度、完善政府购买审计服务制度等措施。

健全审计协同工作机制。一是明确跨部门协作的要求。目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已联合制定加强协作配合的方案,完善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结果运用等协作机制,对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有关部门要认真查处,及时向审计机关反馈查处结果。二是提出要发挥特约审计员的作用。鼓励特约审计员运用自身的专业特长、知识优势和社会联系,通过参加各项审计活动,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协助和监督审计机关开展审计工作。三是细化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措施。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金融机构、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以及公安等重要部门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要求各主管部门要制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每年对本部门单位及下属单位进行审计。

强化审计整改落实。一是明确由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及相关主管部门对整改不到位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提出完善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双公告制度,增加了公开工作的内容。

建立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提出搭建财政、税收等审计数据分析平台、加强大数据运用、加快金审三期建设的具体措施。(陈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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