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岸:“四结合”贯彻落实《审计署文明审计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3日】
【来源:重庆市南岸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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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审计人员工作行为,推进文明审计,重庆市南岸区审计局坚持“四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文明审计暂行办法》。

一是坚持与日常教育相结合。将《办法》、审计准则、审计法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固定学习日计划的重要内容,强化审计干部文明审计意识、依法审计理念。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自觉践行文明审计规章制度,同时积极教育引导分管人员树立文明审计意识,督促规范审计行为。

二是坚持与综合目标考核相结合。将各科室及个人遵守《办法》情况作为年终考核重要指标,以考核约束行为。局纪检组对审计组文明审计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不文明行为,及时予以提醒和纠正,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影响的,当年考核不予评定等次,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是坚持与履行审计职责相结合。将文明审计贯穿于审计监督全过程,注重与被审计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在审计实施阶段,对审计发现违反相关法规的危害及应负的责任,进行现场公示、讲解、指导;在征求意见阶段,主动听取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文明审计情况的反映,帮助分析存在审计发现问题的根源,谦虚谨慎,以理服人;在审计整改阶段,通过电话询问、回访,协助被审计单位健全相关制度和改进管理,督促被审计单位按期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坚持与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相结合。以机关党支部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创建精神文明科室”活动,党员干部通过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查摆自身的不文明行为,建立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整改,促进规范审计人员的工作行为,树立良好职业形象。(沈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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