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注重“五性”原则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1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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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浙江省审计厅2017年以来组织开展对全省各级审计机关项目计划的审批工作,实现全省审计项目计划统一管理,充分发挥计划的龙头和导向作用,助力审计全覆盖的有效推进。在计划管理上着力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开展精准审核,重点把握“五性”原则。

一是政治性。关注计划的政治站位和工作站位,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站在事业发展的全局高度,紧紧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自觉融入并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安排计划。

二是合法性。关注审计法定职权范围和边界,防范越权越界,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关注审计管辖范围,防范越位越线,对上级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事项需经授权后纳入计划。

三是全面性。关注计划编报的全面性,审计机关组织实施的所有审计(调查)项目,包括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项目,应当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统一管理、完整反映;关注计划统筹的全面性,按审计全覆盖要求有序安排计划,突出重点、扫除盲区,认真落实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任务要求。

四是规范性。关注计划的编报程序,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编报项目计划,对计划调整原则上按原程序执行,防止出现程序不到位的风险问题;关注计划的内容格式要求,对审计署和浙江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实施的项目计划按规范要求编报计划,对同类别审计项目计划原则上按规范名称进行统一,对其他计划名称要求规范准确。

五是可行性。关注计划数量的可行性,分析计划数量与审计资源的匹配程度,尽量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关注计划质量的可行性,分析计划项目与审计能力的适宜程度,项目的可执行性和流程可控性,防范质量风险。(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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