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审计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31日】
【来源:重庆市涪陵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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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重庆市涪陵区审计局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和揭示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招投标不规范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审计建议。涪陵区政府高度重视,充分采纳审计建议,责成相关部门开展深入研究,在2018年相继出台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

一是规范项目各环节管理。区政府完善了《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从年度计划编制、项目审批、项目代建、项目建设、项目招投标、项目决算、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八个方面,对政府投资项目各环节管理要求进行了规范。主要围绕确保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明确了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计局、城乡建委、安监局等主管部门以及项目业主(代建)单位在项目建设不同阶段的各自责任。

二是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区政府重新修订了《涪陵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活动的操作规程、监督管理和违法责任,确保工程招标投标行为依法规范进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投标交易市场秩序,

三是规范中介机构服务。区政府出台了《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性投资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库管理办法》,责成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了涉及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概算、预算、决(结)算等13个方面的中介服务机构总库和子库,实行全区范围内统一使用、管理和考核。同时,责成财政局负责每年度颁布中介服务费标准,对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费计算和支付进行了统一规范。

四是规范审计结果运用。区政府责成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委联合印发了《涪陵区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结果运用流程规范(试行)》,采取单项项目结果运用和年度综合结果运用两种形式,对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业主(代建)、监理、施工和中介服务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评判和通报表扬、批评惩戒,以强化相关单位责任意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五是规范项目计划管理。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平衡财力和建设的关系,区政府从2018年起,对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实行“一编一核双审制”,并采取动态管理,每年初统一编制政府投资计划,6月底进行中期调整,届时未取得概算批复以及10月底未完成招投标的项目,取消当年投资计划和财政资金安排。(会丁萍)

责任编辑:边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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