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审计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入快车道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1日】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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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宁波市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促进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入快车道。

2018年,该市审计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揭示生活垃圾分类中存在垃圾源头分类质量欠佳、垃圾混收混运、部分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滞后以及垃圾终端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从加快推进垃圾分类立法工作、落实垃圾分类责任、理顺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体制、加快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建议,该市积极采取多项措施进行整改:一是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垃圾源头分类行为。《条例》明确单位和个人应当分类定点投放,不得随意丢弃,同时对单位和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未按规定及时处理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等违法行为明确了相应的处罚规定,从法律上对单位和居民参与垃圾分类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环节能够真正落实到位,促进提高源头分类质量。二是通过行政手段加强垃圾分类监督管理。该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区以及管理责任人制度,推动解决长期存在的垃圾混收混运等难题;不断完善对小区物业的督导考核机制,把物业公司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参与对象,切实提高物业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三是通过经济手段解决垃圾终端处理能力不足难题。《条例》明确推行分类垃圾处置收费制度,拟出台相应的分类垃圾收费具体管理办法。通过垃圾收费培养垃圾处置的付费意识,借助经济手段促进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减量化目标的实现,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真正做到实处,让垃圾分类成为生活新时尚。(周开山 王红艳)

责任编辑:边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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