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落实审计整改 完善乡村振兴长效管理机制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9日】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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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江苏省南京市根据审计整改跟踪督查要求,将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上半年,南京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分管市领导分别对审计报告作出批示,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由各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通报审计发现问题,部署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细化制定整改措施。各区政府逐条研究审计发现问题,对照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求和时限,落实落细整改任务。各区针对15大项具体问题,细化制定整改措施184条。部分地区惠农补贴发放把关不严、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程序等4大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已整改到位136条,正在整改48条。

二是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一事一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工作督导的通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各区针对共性问题重点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涉农资金长效整合、涉农项目建设等制度,巩固整改成果。江宁区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财政涉农、惠民补贴“一折通”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财务费用支出监督管理的意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办法》等;浦口区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高淳区制定出台《镇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溧水区洪蓝等街道出台《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栖霞区有关街道也纷纷出台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等制度。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市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实际梳理完善涉农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完善资金分配方式和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定期评估和任务督查,强化整改工作指导。对少数基层工作人员法纪意识淡薄、监管履职不到位问题,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正风肃纪。各区政府切实履行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完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控制制度,加强村级“三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吴春兰 黄爱琴)

责任编辑: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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