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努力构建严密的干部监督管理体系(07-12-12)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12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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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盐城市出台了《干部监督情况通报交流制度》,规定纪委、监察、审计、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等责任单位要及时对干部监督情况进行通报交流,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并要求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大审计成果的运用。

    为进一步推进制度的落实,日前,盐城市又召开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相关部门通报了在本职工作中发现和查处的干部违法、违纪现象,特别是就一些共性和苗头性问题进行了集中通报,并分析原因,寻找对策。市审计局通报审计发现的决策失误,损失浪费,资金私存私放现象,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个别领导干部不能廉洁从政的情况引起了大家的关注。盐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玉春要求审计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要求的,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会议要求组织、审计等部门不断探索研究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办法,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干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审计成果运用力度,通过干部监督部门、司法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据悉,《盐城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正在审批当中,该文件的出台,必将进一步促进审计结果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推进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盐城市审计局作为联席会议责任单位之一,明确了一名副局长分管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并确定专人担任联络员,每月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干部监督情况通报表,并及时抄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通报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涉及领导干部个人及其所在单位的问题及时向组织部书面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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