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市政府要求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20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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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强化内部控制,防范资金风险,促进经济决策科学化,资金管理规范化。

    通知规定,以下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一是审计机关暂未设立派出机构,管理、监督、使用政府性资金和基金,财政预算数额大且所属单位多的部门和单位;二是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机构;三是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企业和上市公司;四是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国有资金比例较大的大型基建项目的建设单位;五是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其他单位。

    通知还对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协会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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