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京山审计、财政、监察联合检查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20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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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北省京山县审计、财政、监察联合发文并共同组成检查组,对全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以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等进行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这次检查旨在加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力度,更好地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
    
    此次检查主要是全面核查2006年至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对重大问题将追溯到以前年度并延伸审计有关单位,采取全面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查处政府采购环节中是否存在规避采购行为、不编或漏编采购计划、部门和单位擅自采购、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行为、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如实地反映并采取措施纠正的,视情节和影响予以从轻或免予处罚;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反映或纠正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运行程序,建立惩治腐败和严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抑制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的滋生。(操世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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