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南县审计局严把“七关”加强审计质量控制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30日】
【来源:陕西省商南县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今年以来,陕西省商南县审计局针对在审计质量控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审计署6号令)及《审计机关审计复核准则》的相关要求,梳理明确了相关岗位人员在审计质量控制各个环节中的各自责任,制定印发了《商南县审计局业务程序暂行办法》、《商南县审计局业务程序流程图》和《商南县审计局审计项目复核办法》,严把“七关”加强审计质量控制。

    一是严把审前调查关。审计组在开展审前调查时,除了要制定审前调查提纲,设计审前调查表格外,还要走访被审计单位及其业务关联单位、相关主管及监管部门,搜集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电子数据和综合资料;并对搜集的调查资料进行分析性复核,对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进行初步测评,确定审计项目的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同时要编制审前调查记录,重大审计项目还要撰写审前调查报告。 

    二是严把实施方案关。审计组在制定审计实施方案时,既要充分考虑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要求,明确上级审计机关、本级党委政府以及纪检、组织部门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又要明确并细化审计内容与重点、审计风险控制关键环节、审计步骤与方法、审计分工与时间,提高实施方案对现场审计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减少审计组成员现场审计的随意性。

    三是严把审计证据关。在取证范围上,突出对重要审计事项的取证,收集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审计证据,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以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在审计工作底稿后附有充分的审计证据。在取证方法方式上,针对不同要求,对不能或不宜取得原始资料、有关文件和实物的,可采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采取文字记录、摘录、复印、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增强审计取证的多样性。对除书面形式取得的审计证据,要尽可能转化成书面证据,并取得被审计单位或相关单位的签字或印章。

    四是严把日记底稿关。审计组坚持在每个审计日编写审计日记,遇有特殊情形的,应作补记或说明原因。审计日记应详细载明审计事项名称、实施审计步骤和方法、查阅资料名称和数量、审计专业判断和查证结果等审计情况。审计组组长应将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记入审计日记,并对审计组成员的审计日记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以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在编写审计日记、搜集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应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注明与审计日记、审计证据的对应关系。

    五是严把审计报告关。审计组严格按照审计署6号令的规定和要求,如实反映审计情况和发现问题,起草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经分管局领导签批后,以审计机关的名义,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然后由审计组核实和修改,并做出书面说明。在此基础上,送交法制股复核和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并形成审计业务会议纪要。此后,审计组根据会议纪要代拟审计机关审计报告。

    六是严把审计复核关。严格实行审计组长、法制股、分管领导或审计业务会、办公室、局长五级复核制。审计组长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及相关附件进行复核。法制股对审计事实表述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审计定性处理是否恰当、审计程序是否合规等事项进行复核。分管局长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进行审定后提交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办公室负责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的文字表述、标点符号及公文格式进行审定把关,并及时提交局长签发。

    七是严把审计成果关。审计组在送达审计结果文书后,在三个月内回访被审计单位,了解审计意见和建议采纳以及审计决定的落实情况;凡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或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移交处理的,定期跟踪了解主管或监管部门追究责任情况、公检法机关立案查处情况;注意搜集本级人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采用与批示、政策措施修订等情况。审计项目终结后,立卷责任人应及时办理立卷工作,审计组组长对审计项目归档立卷情况审查验收并签署意见。对此,该局还修订完善了优秀审计项目考核评比实施办法,组织优秀审计项目评比和年度审计项目过堂检查。(成 江)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