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市审计局三项措施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3日】
【来源:山东省泰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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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今年以来,山东省泰安市审计局强化措施全面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提高依法审计水平和审计质量。

    一、加强执法制度建设,确保审计执法责任落实。年初,对目前审计部门执行的执法依据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对梳理结果进行科学分类、合理编排。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对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规范,对审计处罚标准进行了细化,下发执行并对外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制订了《泰安市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详细界定了6种人员的38种审计执法责任,将法定职权分解落实到各个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责任到人。同时修订完善了《泰安市审计局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泰安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考核办法》,强化约束激励机制,促进了执法责任的落实。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夯实审计执法基础。一是建立执法人员档案,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对现有审计执法人员建立了文书档案和电子档案,对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逐项登记,统一管理。并于今年7月份完成了行政执法证件更换工作,对行政执法证实行IC卡化管理,确保了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连续性。二是采取举办审计法制培训班、审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法制培训。今年4月份,连续举办两期审计法制培训班,组织市局全体审计人员和县市区审计骨干参加培训。聘请专家授课,实行闭卷考试,张榜公布成绩,系统学习了《审计法》、《预算法》、《行政处罚法》、《企业会计准则》等10部法律法规,审计人员的执法意识和法制水平明显提高。三是积极创造条件,选派业务骨干到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办跟项目学习锻炼。先后选派5人参加了济南特派办组织的税收审计调查、财政收支审计调查及对华夏银行的审计,审计人员的执法实战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执法规范建设,提高审计质量。一是不断健全完善了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串编了《常规审计项目基本审计程序》,制定了《关于规范审计业务若干事项的试行意见》、《关于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有关事项的试行意见》等制度规范。对审计项目的每个环节都提出明确要求,确定每个环节的工作目标、工作步骤、质量要求和相应责任。二是把审计复核作为审计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来抓,市局办理的审计业务事项,无论是审计项目还是非审计项目,均纳入审计复核范围;复核内容在《复核准则》规定范围的基础上,扩大到审计文书、审计决定落实等影响审计业务质量的所有方面,确保了审计执法质量。三是制定了《泰安市审计局业务审定会工作规程》,坚持审计业务集体决策,增强了决策的民主化、公开化,使处罚事项合法、处罚标准统一、处罚程序公正。四是加强审计业务质量监督指导,对局属各科室和县市区局完成的审计项目,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下发检查通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审计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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