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双鸭山市采取五项措施认真开展法院系统审计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22日】
【来源: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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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审计局近期在对全市人民法院系统财政收支审计时,改变审计观念,求真务实,尝试新的审计方式和方法:

    一、采取交叉审计的方式。县与县、区与区进行大交叉审计,打破了以往辖区内自审的观念,有效地控制了瞒报问题、审计处理难等问题的发生。

    二、采用逆查法。从财政专户入手快速、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收支情况,再到被审计单位核对账目、收据,通过对比分析,迅速查找问题。这种方法,克服了人员少、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较大地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

    三、采取内查外调的审计方法。充分开展审计调查,进一步加大对审计和调查情况的研究分析力度,从标本兼治的角度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四、倡导服务理念。审计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法院系统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管理体制,堵塞各项管理漏洞,提高人民法院经费保障水平等建议;其次,在审计人员的耐心指导下法院系统边审边改,及时纠正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的问题,为提高法院系统资金效益起到推进作用。

    五、采取计算机审计的方法。通过Excel对全市的诉讼费统筹的上缴、分配情况进行了统计和汇总,利用软件分析执行费过度账户,提炼出审计疑点,有效地缩短了审计时间,扩大了审计覆盖面,从而拓宽了审计方法,提高了审计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刘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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