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平顺:审计建议被采纳 “四项措施”强化农村转移支付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8日】
【来源:山西省长治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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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西省长治市审计局在审计回访中发现,该市平顺县采纳审计建议,不断加强和完善农村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四项措施”,发挥了资金在建设社会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将农村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纳入政府考核细则。对全县12个乡镇村级管理费、计划生育经费、乡村两级办学经费、五保户补助、道路维护建设经费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年度分值化考核,对存在问题的乡镇依照规定进行奖惩。

        二是整合资金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如在乡村道路建设等项目资金的分配过程中,改变以往平均分配,撒胡椒面的做法,实行科学规划、突出重点,保证了一些干道的建设,为资源、农副产品外运,群众出行,旅游产业的深度开发创造了条件。

        三是提高公用经费保障能力,杜绝专项资金挤占挪用。平顺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基层单位的运转十分困难,为了防止专项资金被挤占,县财政将每个乡镇原先年均4万元的公用经费提高到年均15万元,从源头上杜绝了专项资金的违规使用。

        四是加强农村财会人员培训,规范资金核算。该县免费对全县农村会计进行了业务培训,有效地提高了各农村会计专款专用意识和规范核算的水平。(李秋生  马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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